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月3日,四川证监局发文称,经查,成都金信银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信银泰”)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管理人办公地址及从业人员的信息更新;未收集部分机构投资者的合格投资者证明材料;部分基金产品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约定最低投资收益,存在明股实债投资行为。
四川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多项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成都金信银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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