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21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重庆顺势创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势创行”)从事了为其他主体借款合作提供居间及担保服务的非私募业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顺势创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重庆证监局指出,苗骏作为顺势创行时任法定代表人及经理,对顺势创行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未能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苗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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