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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式”回购害人害己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周科竞 网编:武杉 2023-12-04

合纵科技被立案调查,有分析认为或与回购爽约有关,“忽悠式”回购可谓是害人害己,上市公司面临监管处罚的风险,降低了股民心目中的信誉度和品牌度,股民更是直接受害者,会因食言的回购造成投资误判。

正所谓一诺千金,上市公司尤其应该如此。既然公布了股票回购计划,就如同给股民作出了回购的承诺,理应按期实现,否则就是“忽悠式”回购。

合纵科技一年前曾披露公告表示,要在12个月内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的公司股份,但最终的结果却让股民大跌眼镜,合纵科技竟然在一年的时间里一股未买。相比那些部分回购未完成最低回购承诺标准的上市公司,合纵科技的性质更为恶劣。

按道理说,上市公司回购花的是全体股东的钱,买的是全体股东的股票,不管是注销还是用于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也都是全体股东的事,上市公司只要按照承诺办事即可。但如此简单的事情,却非要去玩“忽悠式”回购,给出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实在是令人费解。

从危害性来讲,“忽悠式”回购会让上市公司面临诸多风险。“忽悠式”回购是重点监管领域,上市公司回购爽约,除了会被交易所下发关注函或者问询函,还将面临被监管处罚的风险。以合纵科技为例,因为“忽悠式”回购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还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此外,如果因此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市公司更是得不偿失。

与此同时,“忽悠式”回购还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在股民心目中的信誉度和形象。注册制时代下,股民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判定更为严苛。“忽悠式”回购是上市公司不诚信的典型表现,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减分项。股民买股票图的是上市公司讲真话,一家回购“爽约”的公司,很难获得股民的好感,毕竟对于这样的公司,如何保证日常信息披露以及财报的真实性?

对于股民而言,“忽悠式”回购也是绝对的利空。回购方案通常被视为利好,股民会据此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估值进行重估,一般会对预期价值有所上调,并且积极布局。但回头才发现,承诺期间上市公司一股未买,股民就像被戏耍了一般,不得不为自己的投资判断失误无奈买单。

通常而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过程会对公司股价有所支撑,如果表态要回购但未回购,则会让市场的利好预期落空,反而会让股价进一步承压。

另外,如果上市公司因此被监管处罚,甚至是遭到立案调查,会对上市公司股价构成重大利空,这对于持股的股民而言,更是最直接的伤害,而这种伤害原本只需要遵守承诺即可避免。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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