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11月28日,西藏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投资”)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未严格执行冷静期及回访确认、未对部分投资者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未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陈可自2018年9月至今担任博信投资法定代表人,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因此,西藏证监局决定对陈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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