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基层纪委处于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的第一线,加强纪检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成为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加强纪检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重大意义
加强纪检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近年来,银行业腐败案件频发高发,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高,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层层弱化的现象,甚至屡有破坏政治生态、搞“小圈子”“小团伙”等问题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乏力,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基层纪委作为企业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有责任统筹衔接各类监督,聚焦“两个维护”同向发力,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单位发展安全,以强有力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加强纪检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推进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
制约和监督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对完善国家治理进行的顶层设计,把监督融入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国有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监督作为治理的内在要素、重要环节,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发现、评价、纠偏、完善等多种功能,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
加强纪检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途径
当前,我行在乡村振兴、普惠小微、支农支小等领域推出多项惠民利民政策,可以说点多线长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何确保这些利好政策落到实处,单靠某个方面的监督作用往往很难全面到位。推动纪检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科学决策、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发挥各类监督的优势,取长补短,形成合力,推动全方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纪检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现状剖析
主观因素来看,监督意识不强、监督能力不足、监督协同不畅等短板依然存在
有的不想监督。个别部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主要在纪检部门,协同监督是额外负担,从专业管理角度来说,不是自己分内之事,与己关系不大。此外,存在 “老好人”现象,怕得罪人,本着“多种花少栽刺” 的心理,少数职能部门和干部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监督工作“不上心、不热心、不用心”。
有的不会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形式对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干部仍沿用老方法,难以应对新形势,加之基层专职纪检人员少,流动性大,又多为“半路出家”,缺乏理论沉淀和工作经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发挥。
有的各自为政。各业务条线都有一定之规,都有纪律要求,特别是对人、权、物的监督,涉及到纪检、组织人力、审计、内控合规、授信审批等多部门,现实工作中往往因主责主业脉络不清,导致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协调关系理解不透。
从客观因素来看,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手段不丰富等问题尚未解决
监督机制不健全。首先,监督体系由各类监督主体有机统一构成,每个监督主体都要切实履职才能共同发挥监督体系治理效能。其次,监督力量呈现分散化、条块化管理的状态,各部门在不同业务范围内实施监督,监督事项各有侧重,监督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监督合力,对于重要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等无法开展集中有力的监督。再次,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缺乏信息沟通、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未形成整体优势。
监督重点不突出。协同监督工作没有很好聚焦企业中心任务、关键领域、重要事项、薄弱环节,监督停留在浅层表面和日常小事上面。少数部门和干部在协同监督中怕担当、怕“惹事儿”,选择性监督,绕着弯监督。此外,对协同监督工作缺乏系统、深人的研究和计划,监督重点不明确、找不准或重心偏移。
监督手段不丰富。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工作实践中基层纪委虽然努力探索研究更多行之有效、符合客观实际的监督方式方法,但由于专业知识欠缺、涉猎范围过窄、思维眼界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人员力量不足等因素,导致开展监督工作的手段局限于简单常规的几种,甚至有些时候不但不是主动出击,而是被动监督,直接影响到监督的质效、时效。
加强纪检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对策建议
提升监督意识,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根本
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全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高度,认识加强纪检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重要意义。贯通协调各类监督是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监督有效、惩治有力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一体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重要抓手。协同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既是部门主体责任,也是党员干部分内之事,与每个职能部门、每名党员干部密切相关。作为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协同监督方面要摒弃不想、不会、不敢监督的观念,消除顾虑,以对单位、对岗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跟进监督,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能力。
统筹监督合力,坚持以全面覆盖为目标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坚持以系统思维谋划部署,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谈心谈话、督导巡察整改、指导民主生活会等举措,压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将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细化为管党治党的压力层层传导,细化为部门履行职能监督的有力手段。以专责监督为引导。发挥纪检监督在各类监督中的穿针引线作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深度融合、相互支撑,加强协作配合,以监督问责为利器,倒逼部门主动监督,通过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唤醒部门职能监督意识。通过健全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形成对监督事项的全覆盖,推进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问责追责、检查验收各个环节贯通衔接、形成闭环回路。
北京农商行
找准监督定位,坚持以机制建设为支撑
监督协同机制建设的目标是在行党委统一领导下,统一协调整合监督力量,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方面,要把握好职能部门一线监督的职能定位。总行各部门不仅是实施专业管控的责任主体,也是各自业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的一线监督部门,既要强化自我监督,也要加强对分支行的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推动管理和监督深度融合。另一方面,要把握好纪委再监督职能定位。协同监督过程中,基层纪委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看待业务问题,透过业务问题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掌握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权。
行党委制定的《北京农商银行党委构建监督协同机制实施方案》就是为了压实财务、内控、审计、授信等职能部门一线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在问题线索研判、处置和纪律审查方面的职能优势,提升再监督质效,构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覆盖全面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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