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11月24日,祥生控股集团发布新增复牌指引及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显示,祥生控股集团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后,公司未符合上市规则第3章的若干规定。于2023年11月21日,祥生控股集团已接获联交所的函件,当中载列公司股份恢复买卖的新增复牌指引,即公司需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3.21、3.25及3.27A条(连同初始复牌指引统称为复牌指引)。
联交所表明,祥生控股集团必须对导致暂停买卖的事宜作出补救,并于公司证券获准恢复买卖前,须获得联交所信纳已全面遵守上市规则。就此,公司之主要责任为制定复牌行动计划。联交所可能会于适当时候修改复牌指引及╱或作出进一步指引。
应公司之要求,股份自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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