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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重重!百亿私募华软新动力踩雷背后多题待解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刘宇阳 郝彦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3-11-15

30亿元私募跑路事件余波未平,又一机构发布声明。近日,北京商报记者关注到,一则“私募造假跑路,引发百亿FOF私募华软新动力踩雷”的消息被市场广泛关注,除华软新动力外,另有多家信托机构也被传闻“踩雷”,其中就包括百瑞信托。11月15日,传闻中提及的百瑞信托发布澄清公告表示,未与上述机构存在业务合作。仅前一日,华软新动力也发布声明称,所投深圳汇盛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私募”)兑付困难,将采取法律手段。业内人士指出,华软新动力的“踩雷”说明其风控及投后管理不足,同时也反映出汇盛私募的资质、合规存在问题。私募管理人需要注意在募投管退等各环节严加把控,切实保障投资人利益。

图片来源:百瑞信托

投资产品“所托非人”?

又一大型私募“踩雷”成为市场焦点。此前,有市场消息称,华软新动力产品投资至汇盛私募,汇盛私募则下投至瑜瑶投资,瑜瑶投资下投到其他私募产品,然而最底层管理人已将资产全部转移,产品无法兑付。此外,百瑞信托、云南信托等部分信托机构也被传闻“踩雷”上述产品。

截至当前,已有2家机构相继对上述情况进行澄清及声明。11月15日,针对“杭州30亿量化跑路”引发私募产品造假风波中涉及百瑞信托的传言,百瑞信托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公司从未与北京华软新动力、汇盛私募、瑜瑶私募等机构开展过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

而仅一天前,11月14日,“踩雷”的华软新动力则在微信公众号中声明称,公司管理的最终实际投资至汇盛私募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因汇盛私募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兑付困难。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汇盛私募的重大违约行为,公司将持续向相关基金产品的投资人进行信息披露,并针对汇盛私募以及相关环节采取法律手段。公司目前持续经营,其余在管基金产品均正常运作。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华软新动力为FOF私募管理人,公司官网指出,目前该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60亿元,服务对象涵盖银行、券商、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以及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家族客户等高净值客户。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11月15日,华软新动力在官网还发布旗下滴海新动力进取多策略1号私募、华软新动力远航FOF1号私募、华软新动力兴瀛稳进1号FOF私募、滴海新动力稳健多策略1号私募、新动力套利7号私募以及滴海新动力稳健专享1号6只产品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图片来源:华软新动力官网

事件相关各方疑点重重

作为事件中的另一主角,涉及重大违约的汇盛私募,成立于2016年,在管规模则在10亿-20亿元之间。天眼查信息显示,2021年4月23日,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20年年度报告,汇盛私募曾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直至同年5月13日,汇盛私募补报后才被移除。

不仅如此,该机构甚至“查无此人”。中基协公开信息显示,汇盛私募注册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2号豪威科技大厦1136,因注册地与办公地不在同一辖区已被中基协提示。而另据媒体报道,豪威科技大厦并无1136办公室,也并未有汇盛私募。

所投机构问题频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华软新动力在投前是否知情,投后又是否有所跟进?

就上述疑问,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华软新动力,对方表示不再接受采访,以公告声明内容为准。

在深圳中金华创基金董事长龚涛看来,合格的FOF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前对投资标的的尽职调查是最基本的要求。华软新动力的“踩雷”说明其基本的风控及投后管理不足,此外也反映出汇盛私募的资质、合规存在问题。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卢鼎亮表示,合规来看,华软新动力不仅应当做好投资前的背景调查工作,对于可能产生的风险也应该保持持续的关注;同时也应当做好投中和投后管理的工作,在募投管退等各环节严加把控,从而切实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另据中基协公开信息显示,前述市场消息中提及的另一重要角色瑜瑶投资正处于“异常经营”状态。过往情况看,瑜瑶投资也已有被处罚“前科”,2022年6月13日,瑜瑶投资曾因旗下产品存在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0%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就是否与汇盛私募存在业务合作、会否对涉事情况进行声明,北京商报记者发文采访瑜瑶投资,不过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私募应进一步加强风控管理

截至当前,涉事私募暂未公布对兑付困难情况的处理方案。经济学家、新金融学家余丰慧指出,根据行业规定,华软新动力在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工作可能存在疏漏,因此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事汇盛私募因违约行为导致兑付困难,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还需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兑付困难,以保障投资人的权益。

从法律角度看,卢鼎亮指出,案件中涉及到资产转移、多层嵌套、资金监管漏洞等多方面问题,兑付困难的具体原因尚在调查,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调查结果为依据来做具体的责任认定。

不过,在龚涛看来,涉及多重嵌套的产品,投资者要进行追索维权非常困难,首先投资者只能对第一层产品的管理人进行维权,但最底层资产始终不能进行司法冻结。而索赔又需要嵌套的每一个层级提供证据支持,这也成为较难维权的原因。

事实上,监管已对私募多重嵌套予以关注。4月28日,中基协发布关于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就曾提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设置复杂架构、多层嵌套等方式规避监管要求。

卢鼎亮指出,设置复杂架构、多层嵌套等方式增加了投资组合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得托管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难以追踪和了解资金流向,不符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架构清晰透明的要求。若《指引》生效,私募基金管理人违反多层嵌套要求的,可以对其采取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公开谴责、暂停办理备案、限制相关业务活动、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等自律管理或者纪律处分措施。

“多重嵌套问题主要出现在投后管理上,因此私募管理人要加强自身风控管理,监管也需增加相关违规事项的犯罪成本”。龚涛总结道。

北京商报记者 刘宇阳 郝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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