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11月3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哈尔滨凯致辰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致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未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根据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产品或服务分级,并告知投资者;未制定投资者适当性档案管理制度、适当性管理的培训考核制度、执业规范和监督问责制度;未履行监督检查配合义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等证据材料,以及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的问题。
黑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因此决定对凯致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图片来源:黑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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