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0月23日,中金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A股、H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等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相关议案,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但中金公司也提到,截至此次公告披露日,本次配股方案到期自动失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统筹安排融资计划。如公司拟再次启动再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