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养老频道

北京建立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赵博宇 网编:文旅新闻中心 2023-10-11

北京商报(记者 赵博宇)10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市民政局网站获悉,市民政局于日前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建立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社会监督员机制。据悉,社会监督员将优先从入住本市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或其家属、接受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照护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等人群中招募。

根据《办法》要求,社会监督员应在北京市常住,有固定的联系地址及电话。同时关心北京市养老服务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且具备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能力素质,善于了解社情民意,能够及时反馈监督信息。民政部门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每年定期招募社会监督员,建立社会监督员库。《办法》指出,民政部门可适时通过组织社会监督员召开座谈会、邀请社会监督员联合实地走访、现场调研等方式,听取社会监督员对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社会监督员通过志愿服务的方式,深入养老机构开展活动,了解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情况。同时,民政部门要建立督办工作机制,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形成工作台账,督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监督员反馈。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