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10月10日,碧桂园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支付某债务项下本金金额为4.7亿港币的到期款项。公司也预期无法如期或在相关宽限期内履行其所有境外债务款项的偿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发行的美元债券项下的偿付义务。该等未付款项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人要求相关债务的义务加速履行或采取强制行动。
碧桂园称,公司将积极推进境外债务管理措施,在尊重所有债权人现有法律地位和法律偿付顺序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地制定整体解决方案来实现长期、可持续的资本结构。本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境外债务管理工作及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谨恳请债权人给予时间以供本公司客观评估目前所面临的挑战并与其顾问共同为所有持份者制定务实可行的最佳解决方案。
据公告显示,碧桂园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和华利安诺基(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及盛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协助评估本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性状况,并制定整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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