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实习记者 程靓)9月2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号上获悉,双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京津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优化京津冀消费环境,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氛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就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发布提示。
根据提示,月饼等中秋相关商品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要避免出现贵的商品不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等现象。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简约、绿色包装,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此外,公园、旅游参观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单位,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 据悉,这是三地首次在节假日期间联合发布相关提示。
下一步,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协同监管执法,紧盯投诉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合力营造价格秩序稳定、营商环境优良的区域市场环境,助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