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7月25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当前流动性高度紧张,“18远洋01”按期足额兑付存在较大困难,拟调整“18远洋01”兑付安排。
根据公告披露,“18远洋01”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2日,应于2023年8月2日支付本金及利息。远洋给投资人的兑付方案是,展期12个月,今年实现25%的本金兑付。
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当期票面利率维持不变(按照年化利率4%计息)。发行人将自议案表决通过之日后在兑付日调整期间的2023年9月2日、2023年10月2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2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5月2日、2024年8月2日分别兑付10%、5%、5%、5%、5%、5%、65%本金。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