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股权激励对象仅有3人,分别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两名重要管理人员,交易所下发关注函质疑是否向关键少数输送利益。在本栏看来,投资者如果认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存在瑕疵,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否决提案,如果没有机会投出反对票,也可以选择用脚投票。
对于股权激励,本栏一直认为应该与股价表现挂钩,但是开润股份的股权激励考核标准仅仅是营业收入的少许增长,而且2022年度已经接近尾声,公司实现2022年度的第一期考核指标已经没有什么悬念,所以本栏说这个股权激励实际上是“股权奖励”,即对少数高管的专属奖励。
按道理说,股权激励的关键核心是投资者和公司高管的双赢,即公司高管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投资收益,然后公司高管通过股权激励获得自己的财务性收入,这就是双赢,公司高管的盈利很容易判断,那就是股权激励行权,获得相对较低成本的股票,然后获得投资收益。
投资者盈利与否更加简单,就是股价的表现,即股价涨了,投资者就赚钱了,反之,股价如果涨幅不够,那么股权激励就不应该行权。即投资者并不那么关心营业收入增长多少,而是希望看到股价上涨。但现实情况是,上市公司高管很难保证股价一定上涨,但是却可以想办法促成销售收入的提高,打个比方,在不考核利润指标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在关键时点大量降价促销?目的就是为了达到行权的条件。但这样的营收增长,又有什么意义呢?最终享受到福利的只有被激励的对象,股民则是吃了哑巴亏。
交易所第一时间下发关注函,说明监管对股民的保护十分到位,但监管层的作用毕竟有限,股民的自身利益也不能全部靠监管层来维护,关键时刻,还是要看股民自己的态度。
对于开润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如果股民感觉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或者觉得十分不妥,那么就应该维护自身的权益。诸如,在股东大会表决的过程中,敢于投出反对票。A股股民的维权意识很差,总感觉自己持股数量很小,势单力薄,但这是一个巨大的误区。虽然一个股民的力量很小,但众多中小股民联合起来的力量却不容小觑。此前就有过一些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联合否决不合理议案的情况,很好地保护了自己的利益。
当然,有些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确实很高,以至于即便中小股东联合起来也没有办法阻止存在争议的议案,那么,中小股民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及时止损。既然觉得议案有争议,未来可能存在风险,那么股民在没有办法阻止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用脚投票,尽快卖出持股就好,这样可以排除掉未来的不确定性。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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