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9月1日-9月5日,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北京举行。在9月2日进行的2022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发表演讲,分享了他对智能合约的思考,以及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开放生态的设计理念。
穆长春表示,智能合约的有效实现需要满足一致性、可观测性、可验证性、隐私性、自强制性等特征,也就是说智能合约需要与合约文本保持一致,并且不与现行法律发生冲突;同时,合约内容与其执行过程都应该是可观测、透明的,合约各方能够通过用户界面去观察、记录、验证合约状态。一旦合约建立,就无法篡改。
此外,智能合约所产生的结果应能够被验证,具有一定的容错性,代码运行符合合约,重复运行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具备成为司法证据的条件;同时运行应该保障当事人身份信息与合约内容控制在“最小、必要”的知悉范围内,满足商业信息保密和个人隐私保护需求。
穆长春称,自强制性既是智能合约的核心内涵,也是智能合约的主要价值所在,也就是在合同约定条件具备后,不依靠法律强制力的情况下,智能合约应该具有不被干扰、不可抵赖地履行义务的能力。
穆长春进一步介绍了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的优势,智能合约在支撑数字经济降本提效、促进服务创新发展等方面具有巨大潜力。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智能合约的技术运行条件已经不再是障碍,智能合约是否能广泛应用,更多地取决于能否建立起可信的、开放的生态体系。
他指出,在数字人民币的顶层设计中,通过加载不影响货币功能的智能合约,实现了数字人民币的可编程性,使数字人民币在确保安全与合规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交易各方商定的条件、规则进行自动支付交易。作为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在建立支撑智能合约应用的生态方面有较大的优势。
一是信任优势。一是支付结算的可信,数字人民币由国家信用背书,具有法偿性,可为智能合约自动执行提供可信的结算工具;二是交易环境的可信,智能合约的开发与运行需要可信的环境,可信环境的建设需要规则和标准支撑,为参与方提供指引、形成约束,保证智能合约的“自强制性”是公认的,而非自证的,且智能合约的合法性是被有权机关认可的,而非发起人“一厢情愿”的。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为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数字人民币系统是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金融基础设施,可以基于数字人民币建立公平、互信的交易环境,支撑智能合约的可信执行。
二是互通优势。数字人民币的互通优势也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智能合约系统和外部系统的互通。以往的IT系统往往形成信息烟囱,各类机构的系统往往形成闭环。而智能合约系统需要与这些系统进行交互,实现身份验证、合规性检查等数据互通,以便支持合约的可信执行和价值转移。数字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广泛连接各类行业生态,可实现信息和价值的互通;第二个是运行环境的互通。智能合约服务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的经济活动,只有实现运行环境的互通,才能保证合约模板的通用性,实现一次开发、跨机构多次复用。而数字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天然具有打破壁垒、互联互通的优势,基于数字人民币建立智能合约体系更能实现运行环境的互通。
三是后发优势。数字人民币体系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金融基础设施,坚持长期演进的技术路线,持续迭代、动态升级应用技术,不断推进新技术研发和业务模式完善,能够在完全没有历史包袱的情况下,建设可信稳健、灵活高效、持续创新、开放包容的智能合约生态。
图片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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