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文旅中心 > 典藏艺术频道

小隋说画丨变了味的“中国画”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隋永刚 网编:文旅新闻中心 2022-03-31

当下关于中国画的展览很多,有些画展尽管位置、环境都很不错,参观者却寥寥无几。展览所呈现出的感觉总是朦胧虚幻,玄之又玄,不知道创作者想要表现什么,传递什么。这些作品情感上晦涩难懂、形式上不中不西、意境上不古不今。虽借笔墨为之,冠以学术之名,但真正能够欣赏、读懂的人不多。此类型画展可称之为:有中国画之名,无中国画之实。

中国画是什么?中国画产生于中国历史的文明进程,它源于本土的文化基础,源于本土的山水自然环境,源于本土的儒释道思想。它有理论支撑,有创作技巧,有文化价值认同,更有鲜明的绘画形式。南齐画家谢赫的“六法”理论(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摸写)概述了中国画的特点,成为评判中国画很重要的标准。如以“六法”观点,对标当代某些“中国画”的创作,可以说,很多的作品正在失去中国画原有的味道。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创作者过于追求创新,追求个性,而失去了中国画的传统。提到中国画传统,有人认为是陈旧的、保守的、僵化的。其实,这是没有真正理解传统的本质。李可染先生关于传统曾讲到:“用最大的功力打进去,用最大的功力打出来”。传统是学习的手段,是学习的途径,更是画家求新求变的基础。近现代画坛上诸位大家均受益于对传统的学习,他们将所学习、所认知的传统以一种极致的创造能力融入到创作之中,最终形成了一代大家风貌,像吴昌硕的骨法用笔、黄宾虹的笔墨气韵、潘天寿的画面经营、李可染的对景创作……他们读懂了传统,掌握了传统,却并不固守于传统,而是将传统融化吸收,变成自己的绘画语言。这种新的绘画语言形成之后,成为他们艺术上的创新和个性风貌。这个学习、创新过程循序渐进,有迹可寻。这种有血有脉的传承创新,最能够得到大众审美的接受与认同。

反观当代不少画家作品虽面貌各异,但总有为了个性而个性之感。他们以西方当代艺术的思维对中国画作简单化、自由化的改造替换。作品形式虽异于传统,内容却经不起推敲,不仅缺少文化的内涵,更缺失艺术的厚度。一般来讲,这部分画家也经受过传统的熏陶学习,有着很好的艺术修养,但在求新求变的思维之下,作品中所呈现出的内容与中国的文化价值是完全割裂的。创作状态狂野、怪异、随性。有些画面甚至充斥着鬼气、甜媚、矫作、世俗、脏乱的气息,这与中和、内敛、阳光、自然、雄强、俊美、厚重、拙朴的正统审美存在巨大的反差。中国画有“画如其人”、“笔无妄下”的观点。绘画是思想最为直接的体现。有些画家为了凸显个性,有意或无意的跨过传统,排斥传统,追求一种主观上的创作自由,于创作形式、创作理念上刻意为之,生搬硬套,甚至把作品中出现的偶然效果和未完成的效果,作为画风的“符号化”标记。这些“符号化”的作品缺少理论支撑,缺少观众认可,缺少生活的体验。值得一提的是,创作自由是在修养达到高级境界之后随心所欲的状态,这种自由是在千锤百炼之下,是遵循艺术规律后的结果,是潘天寿先生所说“具正法眼,入上等禅”的自由境界,是李可染先生“废纸三千”之后的自由创作状态。因此,艺术的自由并不是偶然性的、随意性的肤浅,而是经历生活磨砺、艺术上苦学之后,所达到的“春蚕吐丝”“秋虫蚀木”“老僧参禅”的自在修为之境。艺术创作是严谨的,是有规律的。抛开艺术的规律、抛开传统去谈形式创新,必定是空洞的、虚无的,这样的审美必定是变了味道的。

艺术是生活的一部分,所体现的大美是自然化的、生活化的、人性化的。无论是专业的美术创作者,还是普通的大众欣赏者,在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上体现了人所具有的普遍共性。诸如:我们亲近君子,疏远小人;向往富足,远离穷困;喜欢安定,讨厌纷争;追逐阳光,排斥阴暗;保持健康,躲避疾病……艺术源于人性,自然也具有人性化的特点。自古及今,中国画画家最熟悉中国文化特点,他们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赋予了天地间山川、草木、禽鸟、走兽以美好、吉祥、富贵的人文寓意,以个性化的艺术创造,展示出中国文化的艺术美、人文美、韵律美。回首中国画史,那些经过时间的沉淀保存下来,又能得到大众喜爱,愿意亲近的艺术,就一定是好的艺术。因为,大众对美的追求是不变的,对丑陋的排斥是不变的,美好事物所具有的共性是不变的,中国画本身所体现出的艺术价值和美学味道更是不变的。

《史记》云:“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未所闻也。”中国画的发展是在尊重传统,学习传统,创新传统中一路走来。在时间的流转之下,过往的经典是传统,当代有价值的艺术创造又将变成新的传统。因此,传统不能以简单按照时间进行新与旧的定义区分。传统中存在中国画的理法、技法,存在中国画沿承发展的规律。创作者只有深入了解传统特点,了解传统中所蕴藏的正大气象,才能创造出具有中国画味道和精神的时代新作。

隋永刚(作者为《北京商报·典藏艺术周刊》主编)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