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廖蒙)3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机制,坚持“金融为民”,倡导“金融向善”,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高标准对外开放”部分,《意见》指出,增强企业汇率避险能力。支持银行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据客户资信情况适度调整外汇衍生产品保证金比例,在结售汇服务中适当让利中小微外贸企业。鼓励银行根据客户资信情况,以授信或保证金等方式提供汇率避险产品。对套期保值比率高、服务中小微企业比例高的银行,在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准入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银行加强汇率避险宣介,扩大面向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对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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