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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陶凤 吕银玲 网编:王巍 2021-08-05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吕银玲)8月4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相关事项。今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2020年相关通知显示,去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361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可见,今年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都有所上调。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王梅婷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常随着社会平均工资上涨,社保缴费基数也要调整上涨。每年各个城市都会根据本地社会平均工资来重新设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缴费上限和下限。2021年上半年,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0.3%,因此,此次调整也是常规措施。

“当前社保全国统筹是大势所趋,人口流入较多的省份和人口较多的省份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保义务,不少省份均陆续调整了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助于不断减少不同所有制企业间、不同省市之间的社保缴费水平差异,使人群间社保承担更加公平。”王梅婷说。

按照《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应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下限应为5644元。

不过,2020年受疫情影响,北京缴费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的标准。因此,为了适当减缓增幅,令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今年北京市月缴费下限最终确定为5360元。此外,在北京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5644元。

对于自由职业者如何缴费,《通告》也作出了明确: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其中,参保人如选择按缴费基数上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参保人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将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对灵活就业人员灵活选择养老金缴纳基数,有利于促进其主动参保。同时,有利于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其应对风险的能力。”王梅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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