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王晓)4月1日,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推行《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BF—2021—2720)(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为了预防和减少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设置了7天冷静期。
该通知显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的健身房、各类体育健身场(馆)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示范文本主要明确了体育健身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细化了服务内容,设立合同履约保障措施,对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解除、退费方式、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明确约定。同时为了预防和减少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设置了7天冷静期。
根据示范文本内容,消费者自签署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健身机构经与消费者确认退费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两部门要求,各区(地区)体育管理部门、体育健身行业协会要督促体育健身场所与消费者签订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查处合同使用中出现的格式条款违法行为;共同做好宣传推进工作,引导消费者与体育健身场所签订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
对于上述示范文本的实施方式方法以及是否具有强制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北京商报记者采访表示,“《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是一种合同示范文本,本身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而只是一种倡导性的示范文本,旨在倡导更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签订健身卡合同时使用该范本。”
“该示范文本针对健身行业预付费中出现的退费、争议等主要问题进行了约定,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是一种保护。所以希望健身行业经营者能够主动使用该合同范本,当然消费者在办健身卡也可以要求企业签订上述合同范本。”陈音江进一步指出。
“示范文本本质上是让消费者进入健身房的门槛降低,同时也要求企业做好相关的准备,做好用户沟通,开放相关服务、退换链路。”乐刻运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政策和乐刻的理念也是一致的,乐刻从创立月付制开始,就是希望降低用户的选择门槛和成本。
“不过,示范文本也只是解决预付费中的部分问题,对于商家跑路等现象还未有解决方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预付费方式要想彻底改善应当遵循三个原则:押金的产权性质归消费者;银行作为第三方独立存管;企业一旦破产不纳入破产财产,消费者享有破产别除权,优先取回自己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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