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频繁踩雷“租房贷”而屡陷舆论风波的晋商消费金融(以下简称“晋商消金”),近日因贷款利率调整一事再次引发外界关注。近两日,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发现,晋商消金贷款平台存在贷款利率宣传混乱、实际利率与宣传口径不一致的情况;此外,在贷款过程中,机构捆绑第三方一键获取个人授权信息,霸王式永久保存使用用户数据,更是让业内直言费解。在分析人士看来,作为一家有着4年经营历史的消金“老将”,却在场景风控、贷款宣传、信息授权等重要环节如此“轻率”,其后续能否赢得市场认可、获得用户信赖,犹待观察。
贷款利率宣传混乱
当前,为了吸引潜在新用户,各大金融机构在文案宣传上可谓是绞尽脑汁,比拼谁家贷款利率低、授信额度高、下款速度快等,更是成了宣传中的关键卖点。不过,金融营销也应适度,近期就不乏有多家消金机构的金融营销行为被“打脸”,宣传与实际不符、夸大其词的说法也引来消费者的质疑。
晋商消金便是其中一例。近日,有消费者反映,通过晋商消金 “晋享钱包”App借款,原本宣称“日利率低至0.03%,借1000元用一天利息最低0.3元”,但进入App后就被公告称“最低日利率至0.07%”,不但贷款利率宣传混乱,且存在实际贷款利率与宣传不符的情况。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11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进行了亲测。
晋商消金官网介绍,目前该公司主要推出晋情贷、晋享分期、晋享钱包三类产品,其中,晋享钱包是一款凭身份证即可在线申请贷款的手机借钱App,App中的“信用钱包”产品是晋商消金推出的一款线上小额循环现金贷款产品,号称“无担保,无抵押,最高授信20万元”,且能随借随还,按日计息,无提前还款手续费。
北京商报记者亲测发现,晋商消金在多处对晋享钱包贷款产品进行了宣传,且确实存在宣传口径不统一的情况。首先,App下载页面宣传海报中,称该平台“主打差异化定价,且信用越好利率越低,年利率低至9%”;而在App安装完成,App开屏广告话术又发生了变化,宣传称“日利率低至0.03%”(折合年利率为10.8%);此外,进入App后又有不同,晋享钱包首页公告称,贷款最低日利率可至0.07%,以此计算最低年利率已高达25.2%。
最低年利率缘何有三个口径,这样的金融营销宣传是否合理?此举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夸大营销之嫌?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尝试对晋商消金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前,发送的采访函一直无人回应。
不过,晋商消金客服回应称,年利率宣传有多个口径是因为对接的是不同产品所致,尽管App都是晋享钱包,但近两个月销售的产品和此前两个月销售的产品不一样,因为更新了产品,但宣传页面没有更新,所以导致宣传口径不一,且实际贷款利率和宣传不一致的情况。从最新App来看,目前只有“借蛙”产品可以申请,贷款日利率在万分之4至万分之6.6之间。
口径不一的贷款利率宣传,着实让消费者有点摸不着头脑,那从实际贷款利率来看又是如何?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进行了进一步实测。
目前,官网宣传的App中的“信用钱包”产品已经变更为“借蛙”。北京商报记者在借蛙页面点击激活额度后,获得了来自晋商消金提供的32400元贷款额度。以贷款1万元、期限6个月为例,第一期至第五期均为1773.23元,第六期为1778.64元,实际贷款年利率为21.6%。
实际贷款年利率达到21.6%,除了宣传方式欠妥外,晋商消金这一产品的贷款利率也面临压力。事实上,就在今年8月,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保护利率设定为最高4倍LPR利率,虽然司法解释中明确并不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但在实际业务中因利率红线的调整,已有消费金融公司利率和客群等受到影响。
一方面,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自最高法调整后,已有消金公司悄然下调贷款利率,甚至有中部梯队消金公司已将LPR 4倍利率写进贷款协议。
另据21财经报道,有东南沿海地区消费金融公司人士表示,监管已窗口指导,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新发放贷款利率不得超过最高4倍LPR利率即15.4%。这使得一些资金成本较高的消费金融公司面临不小的息差压力。
“晋商消金的利率是否合规主要还是要看监管层对于消费金融公司借款性质的界定,如果监管层将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界定为民间借贷,那么21.6%的利率就明显高于4倍LPR的范围,反之则没有超过对应的24%上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如是说道。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晋商消金进行产品和利率的调整,应该是在民间借贷利率红线下调背景下所做的应对。对不同的消金机构来说,因为客户群、技术能力、融资成本的不同,调整的压力也有所差别。但要注意的是,在产品调整中,消金机构应该保持各个渠道宣传的一致性,以免造成消费者的困扰引发纠纷。
霸王式捆绑信息授权
除了贷款利率宣传混乱外,北京商报记者在实测过程中发现,晋商消金霸王式捆绑信息授权亦存在隐患。
首先,在贷款过程中,用户必须开启通讯录及位置权限,一键同意用户注册协议、个人信息查询采集及使用授权书,否则便无法正常使用App。
在个人信息使用上,授权书中约定,用户本人须同意并授权被授权人(晋商消金)对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存、分析、加工、整理或处理,包括将用户个人信息纳入被授权人的风险模型并向第三方输出相应的信用评分、评级数据或分析结果等。
个人信息流转过程中,授权书中指出,用户信息将同步被授权提供至晋商消金的关联方、与晋商消金合作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以及合作从事信贷业务的合作机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金融公司、信息科技公司、网贷机构、居间服务提供方等。条款中还指出,用户需充分立即并知晓:该等信息被授权人依法提供给第三方后被他人不当利用的风险,因用户信用状况较好而造成被第三方推销产品或服务等打扰的风险。
将用户个人信息纳入风险模型向第三方输出信用评分,晋商消金此举是否存在违规将用户信息商业化的行为?一键勾选同意后,用户信息将同步被授权提供至晋商消金的关联方、合作机构等,此设置又是否合理?针对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及被骚扰等隐患,晋商消金有何应对方案?针对多个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晋商消金进行采访,但同样未获得后者回应。
“虽然目前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没有规定具体到本案例的程度,但是将个人信息向第三方输出相应的信用评分、评级数据或分析结果,并非信贷交易合同所必须的内容。” 中国并购公会信用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新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晋商消金和消费者客户之间存在信贷交易,可以利用消费者的数据进行信用风险评估,但是对外向第三方输出,进行商业化,已违反个人信息处理的最小和适当性的原则。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同样称,若相关机构已经对客户信息数据进行充分地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则将不存在违规将用户信息商业化的风险,但若晋商消金将相关信息授权提供给关联方和合作机构,则其存在的风险为,因提示不足而构成无效的格式条款,将会侵害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权和知情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消费金融业务中个人信息的获取及使用,中国互金协会2019年底曾下发通知称,未经消费者授权同意,机构不收集、处理、使用和对外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且机构不以默认授权、概况授权、功能捆绑等误导、强迫消费者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不与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开展数据合作,不滥用、非法买卖和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刘新海进一步称,晋商消金这种情况还是延续之前一些机构对个人数据滥用的旧思路,在个人信息保护趋严,《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出台的当下,已经不合时宜。首先应该对消费者的数据使用限制在信贷交易的过程中;其次授权同意需要在充分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进行,而不是简单的一键授权和过度授权。
如何破局
晋商消金是经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总部位于山西太原,成立于2016年2月,至今为止经营时间已达4年。
但就是这样一位4年“沙场老将”,除了金融营销混乱、捆绑信息授权外,近年来也多次在场景分期上踩雷不断,引来了消费者的频频投诉,甚至自家高管也曾在公开场合坦言“业务过于激进,B端风控不足”。
2020年上半年,晋商消金实现营业收入3.07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23亿元增长37.89%;净利润为0.359亿元,较上年的0.327亿元增长9.786%。截至今年上半年,晋商消金总资产为69.793亿元,较年初的65.171亿元增加4.622亿元。
一位资深消金观察员指出,尽管晋商消金上半年业绩相对上年同期来看有所增长,但纵观近两年业绩,以及对比同业来看,其面临的业绩压力和竞争压力均不容乐观。目前,消金中间梯队已经开始面临洗牌危局,对比同梯队机构发展来看,晋商消金并不占优势。
“一些消费金融公司面临发展瓶颈,既与下行的大环境存在关联,也跟自身能力不足存在关系,此前晋商消金曾频频踩雷租金贷业务引发市场关注,消费金融依托线下场景,而线下较长期限的服务又具有预付性质,容易成为‘雷区’,这也使得部分消金机构萌生退意,转战线上。”一资深分析人士指出。
李亚同样称,“目前经济下行,消金行业本就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再加上近年监管政策收紧,合规要求加强,行业面对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对晋商消金而言,应注意不要触碰合规红线,要调整产品模式降低成本” 。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