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杨菲)7月14日晚,王祖蓝工作室在微博发布声明称,北京互联网法院就某卫视侵权的判决,引发了网友和营销号散布不实言论,诋毁王祖蓝存在“侵犯版权”行为,配图使用网络素材造成“张冠李戴”现象。
声明显示,艺人王祖蓝先生于2016年受邀参加了一档综艺节目(下称“该节目”),该节目录制全程王祖蓝先生身着黑白条纹针织衫,并未以“葫芦娃”的形象进行cosplay表演,有关微博账号转发的配图也并非王祖蓝先生本人在该节目中产生的演出内容,因网络配图引发的相关纠纷与争议与我工作室及王祖蓝先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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