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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收购寰美乳业40%股权为一揽子交易但不互为前提

作者:王晓 网编:产经中心 2020-05-25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王晓)5月25晚,新乳业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新乳业收购寰美乳业40%股权为一揽子交易,但不互为前提。

5月19日,新乳业因拟收购寰美乳业相关事事宜收到深交所下发的重组问询函。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新乳业补充说明购买寰美乳业60%股权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收购寰美乳业40%股权是否为一揽子交易,是否互为前提。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法完成,新乳业是否仍有义务收购寰美乳业剩余40%股权及资金来源。

对此,新乳业回复,此次购买寰美乳业60%股权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收购寰美乳业40%股权构成一揽子交易,但不互为前提。根据《支付现金购买60%股权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40%股权协议》,本次交易不以40%股权交易为前提,但40%股权交易以本次交易为前提,具体包括《支付现金购买60%股权协议》已生效是《支付现金购买40%股权协议》的生效条件之一、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分别是40%股权交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40%股权交易价款的前提条件之一。

此外,深交所要求新乳业补充说明,收购的寰美乳业具体资金来源与筹资计划以及对新乳业资产负债率的具体影响,并量化测算新增财务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新乳业在公告中回复,收购寰美乳业6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0.27亿元。新乳业截至目前可以动用的资金余额为5.7亿元,包括:截至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为4.02亿元;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随时可赎回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万元;上市公司2020年4月及5月经营现金流入及自筹资金增加的货币资金1.2亿元。根据交易进度,预计本次交易价款支付时间为7月份,预计公司在此期间仍会有经营性资金净流入,可用货币资金将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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