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蓝朝晖)4月3日,北京市体育局在官网发布《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北京市室外体育健身场所稳妥有序开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防控指引》,北京市体育局按照公共体育场馆类,包括国家、市、区和街道乡镇所属的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设施、场地和路径等;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类,包括足球场、篮球场、马术、高尔夫、户外营地等三大类室外健身场所制定防控指引。
按照《通知》要求,健身场所应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对员工(含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等)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严格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对所有外省市返京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或集中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强化防控教育培训,对所属员工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所有一线岗位上岗人员需经过岗前个人防护、消毒程序、测温登记、通风换气、异常人员处置流程、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督促员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控措施,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减少外出和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
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加强上岗员工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倡导实行非接触式服务,加强洗手及消毒频次,确保个人安全防护。告知员工任何时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报告,并立即离岗就医。
北京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采取暂时隔离措施,并与当地疾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按要求停止营业并封闭场所,对全部区域进行消杀,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
此外,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要责令进行整改,确保室外健身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各类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要对照本指引,逐项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全面落实、不留死角。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