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新确诊病例。在此次发布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还披露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案件的最新审理进展。
经三次核酸检测英国留学生入境5日后被确诊
“入境5日后被确诊,无其他不适。”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介绍了一例4月2日新冠肺炎确诊的病例案例。
某男,在英国留学。3月11日至19日,该学生在英国居家上课,午餐订外卖,取外卖时均佩戴3M带呼吸阀口罩及手套。3月14日至19日,每天下午去找租住地附近同学聊天2-3小时,在屋内未佩戴口罩。3月20日从英国伦敦出发,经迪拜转乘阿联酋航空EK306航班飞往北京,21日抵京。经海关检疫筛查后,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25日,自测体温37.8℃并上报隔离点医务人员,当日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小汤山医院治疗。
25日、27日采集患者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4月2日再次采样检测,结果为阳性。结合患者境外留学史、肺部影像、血液检查等其他诊断依据,4日2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据悉,患者能及时发现体温异常,并主动向医务人员报告,对及时治疗起到了积极作用。
庞星火表示,新冠肺炎传染性强,尽管本地疫情传播基本阻断,但境外疫情呈现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全球病例数已突破百万,国内也时有散发病例报告。北京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很大。再次提示大家,如非绝对必要,请不要去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旅行或工作,一方面有在境外感染的风险,另一方面有在飞机上感染的风险。
截至目前,一班飞机上最多发现了13个确诊病例。因此,在旅途中被感染的风险较高,如乘坐飞机回国,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清明假期在即,当前情况下建议市民少出门、不聚集、不聚餐,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武汉返京男子不执行居家隔离致28人被隔离获刑8个月
在本期发布会上,蓝向东还通报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案件的最新审理进展。
今天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常某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常某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居住。2020年1月23日凌晨,在武汉市即将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前,被告人常某驾车带其妻儿赶赴湖南省长沙市,后乘飞机抵达北京市。于1月24日凌晨入住北京市房山区某小区,与其母、兄共同居住。
在北京市期间,常某未报告武汉市居住史,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多次出入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其母出现咳嗽、低烧等症状后,常某安排其妻儿另行租房居住。其母于2月16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常某于2月18日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与其密切接触的28人被隔离。
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某作为武汉返京人员,在明知北京市采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返京后未如实报告,未主动居家隔离观察,主观上具有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的故意;常某属于病原体携带者,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后其母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并造成新型冠状病毒向社会传播的严重危险,导致20多人被隔离观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鉴于防疫部门在对常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常某能够配合说明活动轨迹,目前亦未发现其行为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较大范围的传播;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此外,蓝向东透露,北京法院近期还宣判了被告人王某某虚构销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案等4起涉疫类刑事案件。截至今天中午,全市法院共审结涉疫类刑事案件36件46人(另有4家单位),其中3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第二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为全国涉疫类刑事案件办理提供了北京经验。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汤艺甜 刘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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