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刘晓梦)3月29日,长春市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长春市已推出购新车最高补贴4000元等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
据悉,政策措施主要包括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
不仅新车补贴,吉林省号牌车主凭2020年3月20-6月30日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此外,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政策不叠加使用,政策举措截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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