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3月21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说,根据北京疫情形势,为有序促进日常医疗服务开展,适应人民群众就医需求,3月20日,北京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保障组印发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恢复日常医疗服务。从3月21日零时起,各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暂停新冠肺炎病例收治任务,新发疑似和确诊病例全部由市级定点医院收治。不再承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由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疾控和院感专业人员,严格开展终末消毒,经专家评估后,于3月23日零时起,全面恢复日常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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