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3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在当天下午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军表示,“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是境外疫情却在加速扩散,‘外防输入’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
王军介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要做到依法防控,一方面,要从正面监管的角度健全完善管控措施。海关总署依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采取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一系列卫生检疫措施,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口岸跨境传播。另一方面,依法防控要明晰与正面监管有关的法律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和刑事执法两种手段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和威慑力。为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海关总署会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意见》,正是落实依法防控推出的一项具体举措,在当前非常严峻的形势下,可以说正当其时。”王军说。
《意见》主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部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依法严惩各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准确的适用法律。要求各部门在办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件时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意见》列举了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实施这些行为如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将依照刑法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意见》从做好行政与刑事衔接、加快案件侦办、强化检察职能、坚持过罚相当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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