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3月14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了一起涉及境外疫情案件。潘绪宏介绍,近日,市公安局工作发现,王某国(男,40岁)、于某(男,36岁)为达到牟利目的,明知《通告》中“到京后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的规定,仍故意违反,2月底从外地来京后,连续往返北京和疫情严重国家,为他人海外“代购”商品。
对此,市公安局迅速开展调查。3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国、于某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目前正在对二人进行集中观察,待通过观察期后执行拘留。
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呈现加速态势,世卫组织宣布疫情已具有全球大流行特征,本市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形势更加严峻复杂。2月28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告》,明确规定“来自或去过离境国家疫情严重地区的入境人员,到京后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
北京市公安局按照《通告》要求,依托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会同市卫健委、北京边检总站、北京海关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入境人员分流转送、安全防护、社区防控等工作,同时,依法坚决查处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
境外疫情输入是当前首都疫情防控面临的最突出风险,在此提示入境进京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对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打击。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