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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型商场3月20日前可申请延迟缴电费

出处:商经 作者:王晓然 刘卓澜 网编:王晓然 2020-03-13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 刘卓澜)为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市民生活,缓解大型商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3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经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研究决定,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的北京市大型商场可申请办理延迟缴纳电费。

据了解,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北京市区域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百货店、购物中心可申请办理延迟缴纳电费手续,其中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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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显示,各大型商场在北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的用电费用可延迟至一级响应期结束日后60日内缴费。免收疫情期间缓交的电费滞纳金,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北京市宣布一级响应终止日次日起发生的用电费用,按照正常收费缴纳期进行缴纳。据悉,延迟缴纳资格由各大型商场自愿申报,经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认定后,须将电费延迟缴纳政策传导到场内各用电终端。

值得注意的是,各大型商场需要在3月20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提交材料,申请电费延迟缴纳资格。在疫情期间,鼓励企业采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发送至所在区商务局。相关申请信息可登陆市商务局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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