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众健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均加大了对口罩销售中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北京地区,包括北京连锁药店康佰馨董事长李东在内的部分涉嫌销售假口罩的企业负责人已被提起公诉。
近期,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陈志江表示,将发公告亮红线,打击少数经营者串通涨价,查处发“疫情财”,并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重典治乱。
打击违法行为
陈志江表示,在近期“12315”举报平台收到的举报中,有45%是反映口罩乱涨价问题。截至2月7日,全国市场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已出动巡查100多万人次,口罩等防疫用品立案达到3600多件,已经处罚单位720多家,有力制止了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乱象。
以北京为例,2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连锁药店康佰馨董事长李东等三人因涉嫌销售假3M口罩,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今年1月21日-26日,李东授意其亲戚从山东潍坊高密市个体商贩处购买了标注为“3M”字样的口罩58万余只,涉案口罩中不带呼吸阀的每只进价1元,带呼吸阀的每只2元。李东的亲戚将每只口罩加价1元后报给李东,之后李东等人将口罩售至北京、河北等地。随后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贩卖这批口罩,价格从7-8元每只到十元钱每只不等,案发前,该批口罩已销售430万多元。因为质量低劣,被不少顾客投诉。
1月2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总队向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进行了案件线索通报。经查证,该批口罩系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KN90标准要求。2月1日,李东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包括他的亲戚在内,警方又抓获了制造、贩卖假口罩的犯罪嫌疑人20余人。
2月10日,李东等人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月2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25日,李东等3人,率先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事实上,除了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部分商家和个人还在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1月23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右安门附近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销售的N95型口罩远超市场价格。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药店检查。
经查,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销售的3M防霾口罩8511CN N95呼吸阀 防沙尘口罩 防雾霾(头戴式)口罩(10只/盒),销售价格每盒850元,同规格产品在网络评价售价仅为143元。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价格法》规定了八种价格违法行为,第三种即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价格法》也规定,当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时,政府可以实施价格干预,维护价格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高压态势处罚
陈志江介绍,截至2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和中央电视台已经曝光了6批36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口罩的价格违法案例29起。北京、天津、江西、上海、河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哄抬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的行为从重处罚,分别处以200万-300万元的罚款,有力地震慑了哄抬口罩价格的不法经营者。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冀岩也表示,疫情防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检查巡查。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处罚规定》,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除了行政法规,《价格法》也对哄抬价格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邱宝昌表示,《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会如何处罚?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企业民众联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一些商家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是通过电商渠道实现的,因此电商平台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也有助于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2月4日,拼多多“抗疫工作组”公布了疫情期间平台医疗卫生商品管控治理情况。自1月23日至2月4日20时,因涉嫌临时调价、商品质量等问题,拼多多已在商品的上架前后累计拦截及下架了超50万件商品。根据平台与店铺的商事约定,对涉及虚假宣传和蹭关键词的超过6000家店铺采取限制商品发布等处理措施,关闭清退超过40家店铺。
阿里公示信息也显示,阿里巴巴已于日前对外公示并永久清退15家涉嫌销售问题口罩店铺,将问题商家拉入“黑名单”。此外,京东也成立“系统+人工”的专项小组对平台进行监控,截至2月20日,京东主动清退13家哄抬物价等严重违规商家,并宣布永不与其合作。
在打击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与电商平台展开了合作。2月2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市监局联合京东、阿里、拼多多、微店、苏宁易购等5家全国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共同建立了涉疫跨平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因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被一家平台清退的商户,由市场监管部门将该商户信息转递给其它平台,联合防范不法商户跨平台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做到“一处清退、处处关店”。
据了解,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不断探索电商领域政企协同、多元共治的经验做法,完善防控业务规则,扩大平台参与范围,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与各大电商平台企业一道,推动疫情期间临时性的合作模式向常规化、制度化的新型监管模式转变,共同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除了联合电商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也不断呼吁普通民众积极提供线索。此前,北京警方就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涉及防护物资类案件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北京商报记者 钱瑜 濮振宇(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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