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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推出六大措施支持旅游企业渡难关

作者:杨卉 网编:肖玮 2020-02-1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关子辰 杨卉)面对疫情,海南省出台措施帮助旅游企业共渡难关。2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表示,为支持海南省旅游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促进海南省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印发《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包括实施援企稳岗、减免房屋租金、降低运营成本等,扶持旅游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措施》共包含六条主要内容。具体来看,《措施》提出,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即在海南注册的旅行社、景点景区、宾馆酒店、旅游演艺、高尔夫旅游等5类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旅游企业,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旅游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全省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与此同时,此次出台的《措施》还包括将在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上述期间相关业务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同时相应放宽相关企业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旅游企业,允许其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缴费业务;对承租国有(含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旅游企业减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地方政府则鼓励业主或房东为旅游企业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另外,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方面,《措施》表示,对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可缓缴3个月费用,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6月30日,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滞纳金。宾馆酒店的有线电视收费按50%收取,宾馆酒店的IPTV业务费用可缓缴,缓缴期间实行免停机处理,并暂时全额返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用于日常运转,但同时也要求相应旅行社于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另外,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旅游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为其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旅游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为其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另据了解,《措施》中还提到,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的2020年新增贷款(续贷、展期视同新增),海南省级财政将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旅游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企业,企业可申请展期或续贷,并要求不得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三亚也曾出台“旅游十条”,出资1亿元扶持旅游市场。专家表示,以旅游业为代表的服务业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弱,是疫情冲击中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在此时期由政府出面,出台一些帮扶措施,对企业和整个行业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减免一定压力之后,企业也可在此阶段重新梳理一下经营模式和理念,加强自身建设,为接下来回弹的旅游需求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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