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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超市企业应践行不涨价承诺

出处:商经 作者:赵驰 网编:王晓然 2020-02-0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闫岩 赵驰)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超市企业成为保障民生商品的重要渠道。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多起市民举报超市蔬菜价格过高,被市场监管部门以“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哄抬物价”等依据予以处罚。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对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会长楚东认为,在抗击疫情期间民生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确实显得格外醒目,但多数企业并非有意为之。

据了解,有的超市每天因为消费者对价格敏感被举报有数起,但是绝少有主观故意的价格违法行为。一方面防疫期间超市响应政府、行业号召承诺不涨价,不敢因为一时暴利而损害了品牌声誉。二是普通蔬菜(精品蔬菜本身价高)属于吸客敏感商品,价格高反而会影响消费者进店。实际上,有些超市设立一元蔬菜区、大白菜1.99元/斤等蔬菜负毛利销售都是保供应、平价格的举措。

从几个被处罚的案例发现,单店员工因工作忙碌或人手少、新调岗不熟悉业务打错价签的情况最多,造成进销差价数倍;其次是普通蔬菜和精品蔬菜、普通猪肉和优选猪肉等同时销售时,价格低的销售快仅剩下价格高的精品肉菜,造成过快上涨的误解。

据了解,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向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企业实际情况的同时,面向会员企业紧急发出了《关于防疫期间加强价格管理的意见》,汇总了5个被处罚或立案的案例情形。同时,也提出3点超市企业加强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是,承担社会责任,践行不涨价承诺。蔬菜等政府干预,市民关注的敏感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应遵守当地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供应,不涨价。确因不同品种、品质等级、产地等因素产生价格差异的,应在显著位置做好不易引起误解的特别说明。同时,保留好进货票据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核验。

二是,强化门店统一管理,防止私自涨价。各连锁经营总部要自查敏感商品价格系统授权变更情况,应用电子价签等信息化手段统一管理,增加所属品牌、门店的敏感商品价格标签日常巡查频率,减少人为失误,防止个人、联营商户等擅自涨价。

三是,加强与市民和政府部门沟通,主动接受价格监督。充分利用好门店现场和企业公众号,宣传企业保供应,平物价,引导合理消费等方面信息,主动公示敏感商品价格,邀请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协助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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