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伍碧怡)2月1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关于新冠疫情期间停止影视剧拍摄工作的通知》表示,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影视制片公司、影视剧组及影视演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暂停影视剧拍摄工作。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通知称,如有影视公司、影视剧组在此期间因未暂停拍摄工作而引发疫情传播,有关单位将承担相关责任。在疫情期间,影视制片从业人员、影视演员有权拒绝拍摄工作,影视剧拍摄工作应待国家防疫部门宣布疫情防控解除后恢复。
此外,通知指出如疫情期间发现有继续拍摄的情况,可向中广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演员委员会反映,或向当地政府和防疫部门举报。
据悉,此前电视剧《有翡》、《大江大河2》、《谢谢你医生》在内多个剧组,均已停止拍摄。此外,横店影视城也已暂停拍摄活动。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