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红商标纠纷愈演愈烈,就在京天红召开发布会向刘金雨“宣战”的同时,刘金雨也企图惠及。7月31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联系到京天红商标纠纷案的另一方刘金雨,他宣称,京天红这一品牌名称是他本人于2000年所起。不过,刘金雨的说法遭到京天红创始人韩美俊的反驳,双方可谓各执一词。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京天红方面已经对刘金雨及其旗下门店发起诉讼,韩美俊也表示双方将在一个月后对簿公堂。
刘金雨:京天红名字是我起的
北京商报对京天红与刘金雨商标纠纷案报道之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这一老牌网红餐饮的高度关注,随后,京天红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商标纠纷情况作出说明,直指目前涉事另一方刘金雨系抢注京天红商标。发布会上京天红方面提供了四家“假冒京天红”门店的地址和照片,并强调京天红也将加快开店布局速度抢占市场。
京天红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刘金雨的强烈反应。7月31日,北京商报记者辗转联系到刘金雨本人,而他口中的京天红品牌由来又是另一番说辞。
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刘金雨首先承认了京天红举出的四家门店与他本人有关,并表示,上述的四家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其中丰台区门店和昌平区门店为加盟店,并授权加盟商在“京天红”第30类上的商标专用权,目前自己拥有八九家京天红门店。北京商报记者在天眼查上查询到,目前刘金雨名下仅有北京京天红商贸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注册时间为今年4月22日。
刘金雨表示,目前“京天红”商标30类、35类、32类、29类归自己所有,但由于京天红方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被恶意抢注的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及撤销申请”,导致目前商标权属不稳。“而就在6月27日,我方起诉京天红万泉河路店最后宣布对方停止使用该商标,但由于权属不稳定并没有判决其他侵权问题。”刘金雨说道。北京商报记者向刘金雨索要判决证明,但对方并未提供。
说起京天红炸糕,刘金雨表示“京天红”这个名字还是他本人所起。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1997年,刘金雨在天津学习制作炸糕当学徒,2000年来到北京开始售卖炸糕。当时租赁了京天上帝大厨房餐厅的一个窗口售卖炸糕,起名为“京天红炸糕”,而京天上帝大厨房负责人就是目前京天红创始人。后来由于餐厅生意红火,将窗口收回不再出租,京天红炸糕也不再被使用。“在2018年时,对方提出购买商标我并未同意。”刘金雨表示。
对于刘金雨的表述,京天红方面予以了反驳。
京天红:刘金雨曾是员工
京天红方面向记者透露,刘金雨曾是京天红食府的员工。在2000年,刘金雨曾经在虎坊桥京天红食府工作过8个月的时间,后来就离开了京天红食府。没想到,到了2012年,伴随着“虎坊桥京天红炸糕”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刘金雨开始有意进入炸糕市场谋取利益,并同时开始利用京天红在商标注册方面的漏洞抢注商标。
京天红方面向记者提供了品牌的变更历程。根据京天红提供的信息显示,京天红品牌创始于1991年,起初叫京天上帝大厨房,1996年改制成北京京天红酒家,属于国营单位;2002年,北京京天红酒楼改制为个体工商户,并授权“京天红”字号让齐玉兰使用,同时法人改为齐玉兰;2007年,齐玉兰本人因年龄等原因退出京天红酒楼法人代表,并注销原有京天红酒楼营业执照,新成立北京京天红食府,在此期间,韩美俊一直担任京天红食府总经理同时也是联合创始人;2019年,京天红食府主体改为京天红(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法人变更为韩美俊。
关于京天红商标注册,韩美俊曾对北京商报记者透露,2009年京天红食府完成43类商标注册。“2007年注册一类商标的价格是3000元,这笔钱对我们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当时一个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仅为1000来块钱,加上当时对注册商标确实不了解,因此只打算注册京天红43类商标。”韩美俊说道,“但由于最近刘金雨向有关单位递交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导致目前原本属于京天红的商标‘京天红JTH’从之前的‘注册’状态变更为目前的‘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状态,我们也将加快维权进程”。
另外,关于刘金雨所说的“万泉河路店因起诉关店”一说法,京天红方面也予以了反驳。“刘金雨所说的万泉河店是在偷换概念,因为这家店就是之前已经关店的京天红合作方凤起龙游包子的门店,并且是因为物业问题关店”北京商报记者在之前的报道中也已经向凤起龙游方面确认了上述消息,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在法院公告中对此店的表述为“凤起龙游苏州街人大店”。北京商报记者也就这一信息询问了刘金雨,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并未对此作出回应。
2019年,韩美俊在网上检测到刘金雨已经注册了京天红30类、35类商标。对此,,韩美俊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但是这个申请周期比较长,商标局说大概需要七八个月的审核时间”。韩美俊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刘金雨提交申请的京天红30类、35类商标目前显示“初审公告”,业内人士分析称,初审公告的意思是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只有通过三个月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注册商标要有“前瞻性”
尽管目前双方各执一词,但北京商报记者从目前双方的说法中找到了一些端倪。
在刘金雨的描述中,他2000年来到北京卖炸糕,租了“京天上帝大厨房”的档口,是他起名为京天红炸糕的。但根据京天红方面提供的发展历程显示,京天红1991年创立时曾用名为“京天上帝大厨房”,但在1996年就已经改制成“北京京天红酒家”,当时仍属于国有企业,京天红方面也向北京商报记者提供了当时北京京天红酒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商报记者就公司名称是否随门店招牌一起更名向京天红方面求证,韩美俊表示,是同时完成的更名,换言之,从1996年开始京天红品牌就已经开始使用。
目前双方也正在就京天红商标归属问题进行争夺,京天红商标纠纷案究竟会朝什么方向发展尚无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京天红商标纠纷对于整个餐饮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又是一次非常有力的警醒。餐饮企业一旦商标被抢注,维权成本会很高,维权周期也会很长。
中华商标协会国际交流委员会副主任、集佳律师事务所国际商标部部长赵雷律师表示,我国采取的是“申请在先”为主和“使用在先”为辅的制度。“使用在先”主要保护在先使用人的权益,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先使用人可以基于自己的在先使用,对使用在后且已申请或者核准注册的商标专用权提出异议或者宣告无效。在商标注册分类方向,我国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了45个类别,1-34类是商品类别,35-45类为服务类别。京天红炸糕在分类上界限比较模糊,以外卖窗口并以独立包装的形式出现时,可划分为不提供就餐场所和设施的商品类别,也可划分为餐饮服务环节的服务类别。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全面考虑注册类别。
赵雷建议,企业在注册商标时要有“前瞻性”,全方位考虑目前经营领域的保护范围,长远规划未来可能会延伸的业态,尽可能在最初注册时申请全面,防止出现模糊地带,对未来发展造成阻碍。即使全面注册了商标,也并非“一劳永逸”,还要注意日常商标监测,发现被他人抢注,应在法律要求的时效内及时提出异议。
正尚律和律师集团维权部总经理杨雪芬表示,国内餐饮行业大多是从单体小店做起来的,生意好了再考虑开设分店,虽然有店名但却没有商标,这是从餐饮行业早期就存在的问题,现在虽然很多餐企老板形成了注册商标的意识,但却时常忽视商标注册过程需要近一年的时间。另外,“商标先行”能让企业在后期维权过程中掌握主动权,大大降低因发生被侵权事件的维权难度及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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