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斯文)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
具体来看,意见要求加强教学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
同时,意见明确,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从严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各地要完善政策支持措施,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此外,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学。免费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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