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濮振宇)6月24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
2015年3月,工信部制定发布《规范条件》。由于只有使用符合《规范条件》企业所生产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才能登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获得新能源补贴,《规范条件》企业目录也被业内称为动力电池行业“白名单”。自《规范条件》发布起,工信部共发布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
此后,由于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接手相关工作,因此自2016年6月工信部发布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后,《规范条件》至今再未发布过新批次企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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