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濮振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近日发布通知称,为落实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现将《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第三条修改为:“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纯电动汽车除外)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
2018年7月,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相关文件指出,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补助,相关技术要求参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执行。
2019年3月,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3月26日-6月25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进行补贴。过渡期后,地方将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
以蔚来ES8为例,按照2018年补贴标准,蔚来ES8可以获得6.75万元补贴。但按照2019年新能源补贴新政要求,蔚来ES8只能获得1.8万元国家补贴,再乘以80%电池能量密度补贴系数,最终仅能获得1.44万元国家补贴,而且无法再获得地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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