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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围剿 5个月150张罚单剑指保险中介

出处:金融市场 作者:孟凡霞 李皓洁 网编:段跃 2019-05-22

作为保险交易活动的纽带和桥梁,对保险业发展而言,保险中介机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日渐成熟,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也逐渐增多,而频频出现的行业乱象也引起监管的注意。5月20日,上海银保监局一连下发13张罚单,剑指保险公估机构违规乱象。而实际上,这只是罚单的冰山一角,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监管机构2019年累计对保险业下发约320张罚单,其中针对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下发的罚单约为150张,约占据罚单总量的47%,近乎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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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连发13张罚单

上海银保监局昨日一连公布13张罚单,对上海德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上海意简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上海东太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太公估”)、上海联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上海泰达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和上海泛华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家保险公估机构及机构相关责任人累计罚款10.9万元。13张罚单中,11张罚单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除一家公司领到3张罚单外,其余每家各领到两张罚单。

所谓“保险公估公司”,是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一种,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的单位。

梳理发现,上海东太公估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领到3张罚单,累计被罚9000元。上海银保监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分别对上海东太公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何福明和时任执行董事钱章存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对二人开出罚单,分别给予警告并被罚款。

另外四家公估公司除了涉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违规外,还涉及其他违规事项,如上海意简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告变更事项;上海联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未办理执业登记开展保险公估业务;上海泰达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办理职业责任保险;上海泛华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事项未按规定报告。

此外,上海德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领到两张罚单,公司及上海德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忠贤累计被罚1万元。

半数罚单指向保险中介

事实上,不只是保险公估机构,整个专业保险中介市场的乱象也不少,截至目前,监管机构年内下发的罚单中,近半数指向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有业内专家指出,从1994年出现第一家保险公估机构,我国保险公估市场至今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程。由于保险市场上诸多因素的制约,使保险公估行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保险经营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现仍处于社会误解、业内责怪、信息闭塞、经营懈怠、效益低下、地位难抬的境地。

“公估机构的各类乱象多发,例如部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无证执业、内部档案管理混乱、专业技术生疏、业务核损出入大、书写公估报告漏洞多、财务数据有的失真、潜在的金融风险在不断加剧等。”上述业内专家谈到。

而随着保险市场日趋成熟,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截至2019年5月21日,银保监系统针对保险业共下发320张罚单,其中针对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下发的罚单约为150张,约占据罚单总量的47%,近乎一半。

仅在一季度,215张罚单总量中,114张罚单指向保险中介,涉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72家,处罚金额超过1300万元,所涉及的72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分别包括12家保险经纪公司、22家保险公估公司、36家保险代理公司、12家保险销售公司。

其中,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等相关问题成为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受罚的重灾区,同时,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存在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等也属于违规多发内容。

此外,在今年4月下发的71张罚单中,其中20张发给了专业保险机构,5月已发布34张罚单,其中16张涉及专业保险机构。

严监管成常态

对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屡屡遭罚,某保险中介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针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还不够完善,许多中介机构都习惯打擦边球以及钻法律法规的漏洞,由此导致保险中介机构乱象多发。

前瞻产业研究院在一份相关报告中指出,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诚信不足,原因在于我国对保险中介监管的法律法规还远远不够。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公司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240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1550家,保险经纪公司499家,已备案保险公估公司353家。

随着国内专业保险中介市场日益发展走向成熟,依法严罚重处各类违法违规、制定相关配套规则已迫在眉睫。

今年以来,针对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规定已陆续出台。今年2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强调主体责任,要求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合作中介渠道主体的管理。4月初,《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出台,银保监会要求压实保险公司对各类中介渠道的管控责任;认真排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性;强化整治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

此外,由于保险代理人管理混乱的问题由来已久,银保监会开始启动整顿。4月16日,银保监会针对保险从业人员连发两份通知,分别为《关于开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旨在从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两大源头开展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从而加强保险营销监管。

整体来看,上述新规体现了严监管和防风险的导向。通过制定这些规定,可实现从过去“管机构、管批设”,到将来“管人、管行为”的转变。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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