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著作人赢了《锦绣未央》什么

出处:文化/旅游 作者:卢扬 郑蕊 网编:尹文武 2019-05-09

4

8位律师、10余位助理、堆叠超两米的抄袭证据……历时两年的《锦绣未央》抄袭案终于等来了宣判的日子。5月8日,作家沈文文诉小说《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及当当网侵害著作权纠纷首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维权开支1.65万元,共计13.65万元。首案的胜诉无疑为那些正在维权路上艰难行进的著作权人们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但面对未来,维权的路仍道阻且长。

44

两年与13.65万元

5月8日,小说《锦绣未央》抄袭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锦绣未央》在116处语句、2处情节与原告沈文文所著的《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构成实质性相似,侵害了沈文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故判决周静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周静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65万元;驳回原告沈文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先对《身历六帝宠不衰》一案进行审理。作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表示,此案为《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另外还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

首案胜诉的消息,引得众多关注此案的读者和网友一片叫好。然而,赔偿经济损失加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仅有13.65万元的数字,也带来一番争议。网文作家尤先生表示:“被告通过小说《锦绣未央》不仅实现文字上的收入,还卖了改编版权,虽然以上授权金额未被公开,但鉴于近年来小说改编权的金额与日俱增,被告获得的版权收入也不会是一个小数。13.65万元与被告借助小说获取的较大收益进行对比,不值一提。”

王国华对此解释称,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与抄袭比例有关。据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锦绣未央》中有近3万字构成对沈文文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这与案件涉及字数近300万相比,体量相对较小。“由于被告抄袭内容占权利书的比例大约为6%-7%,因此会影响赔偿金额的判定。但未来还将有11案陆续宣判,被告共计需要赔偿的金额便不会是10万元或20余万元这么简单。”

洗稿与抄袭的边界

洗稿、抄袭、融梗、移花接木……当下时代的网络文学市场,乱象丛生,而花样繁多的抄袭手段,也给抄袭界定带来不小的困难。网络文学作家胡女士表示,业内最简单的抄袭方法便是选择一本作品,将主要情节、人物关系均原样复制,重新设定作品人物的名字,简单修改部分段落或语句,直接大段拿过来的也有,最终再给作品重新起一个吸引眼球的名字,便算完成。但这类抄袭手段简单,一查就能查出来,所以也逐步出现更加复杂的抄袭手段。

目前有部分抄袭者并非选择一本书,而是将三四本书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左抄一点,右抄一点,最后再将内容糅合在一起。《锦绣未央》则是抄袭案中一个极端案例,据案件中间人青崖透露,《锦绣未央》的抄法是在主线抄袭耽美小说《长歌天下》的情况下,大量复制其他小说中完整连续的情节,“抄的书多了,每本书被抄字数所占《锦绣未央》总字数的比例稀释到一定程度,单个作者想起诉时便难以被判定为抄袭”。

这一抄袭方式给原告律师团带来不小的工作量。“为查找并判断是否为抄袭,八九位律师与十余位助理,再加上众多志愿者共同参与,耗费了近半年的时间才完成取证环节。这在我从业经历里,属于体量较大的一个案件,”王国华如是说,“如将该系列案件的资料堆叠起来,高度能达到两米多。”

在余飞看来,并非所有抄袭均能让人一看分辨出来,但现阶段国内对抄袭的判定、比例等方面还没有较为明确的参考或细则,因此一旦面对高手段的抄袭,如何界定便成为难题。

风光的另一面

如今已经历20余年发展的网络文学,不仅早在2017年市场规模便已上升至约130亿元,商业模式也愈发成熟,同时还拥有3.8亿名读者、1400万名作者、1600余万种作品。

在整体市场规模持续扩容的背景下,相关从业者也寻觅到更大的发展空间。阅文集团、掌阅科技等公司已分别登陆港交所和A股,实现对接资本市场;BAT在内的玩家也在网络文学领域加深布局,包括阿里文学曾投入百万元举办征文大赛“星璨杯”,爱奇艺文学绑定南派三叔、Fresh果果、水千丞等知名作家,均为市场发展添一把力;此外,网络文学作家的事业发展也迎来一个新的台阶,唐七公子、天蚕土豆等作家在执笔创作外,均陆续成立独立公司,走上运营作品的道路。

然而,在风光的背后,网络文学市场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发展挑战。据艾瑞咨询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网络文学整体盗版损失规模为58.3亿元,且网络文学的盗版损失占到了同期市场规模的58.3%,远高于数字音乐的5.9%和网络视频的14.3%。

泛滥的盗版无疑会制约网络文学的良性发展,如何才能进一步净化市场成为当下不得不重视的问题,但要完全根除,并不是短期便能达成的。

余飞认为,遏制频频出现的抄袭、盗版,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同时也要加大对抄袭侵权者的惩戒力度,如存在明知故犯或非首次侵权的劣迹,可令该作家或平台在五年之内不得进入市场等。此外还有从业者认为,原著作者在面对侵权行为时要勇于站出来维权,行业及政府层面则要通过各自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强化版权保护,规范市场。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郑蕊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