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18亿发债拉升珠江人寿一季度偿付能力 另有17亿资本补充债在路上

出处:金融市场 作者:孟凡霞 李皓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5-06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珠江人寿的偿付能力水平在监管红线边缘徘徊一年后迎来反转。5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2019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珠江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有提升。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该数据提升的主要原因在于受发债影响。同时,该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总额不超过35亿元资本补充债的发行工作。

北京商报记者获悉,珠江人寿在5月5日发布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一季度末,珠江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3.1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1.20%,分别较去年四季度末增加了6个百分点和28个百分点,这也是珠江人寿近6个季度以来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最高值。

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明显提升,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原因是公司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同步获得改善所致。当期,珠江人寿实际资本比上期增加246116.15万元,同比增加31.67%。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增加66295.80万元,附属一级资本增加179820.35万元,这获益于今年一季度公司发行的18亿元资本补充债券的“补充作用”。

同时,珠江人寿方面还表示,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总额不超过35亿元资本补充债的发行工作,在第1期资本补充债发行成功后,公司偿付能力已获得大幅改善并提升至130%以上,待后续17亿元资本补充债全部发行完毕,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将会获得更大的改善。

此前,珠江人寿的偿付能力水平并不乐观。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四季度至2018年4季度,该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2.46%、101.94%、103.42%、101.89%、102.4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87.97%、88.42%、88.85%、87.50%、87.03%。风险评级除2018年1、2季度被评为B类外,2017年4季度以及2018年3、4季度均被监管机构评为C类。

据了解,原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指标,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由此可见,珠江人寿此前的偿付能力水平曾几度不达标。

此外,值得注意的还有珠江人寿大幅下滑的保险业务收入和由正转负的净现金流数据。 此次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一季度该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为12.16亿元,而去年同期为30.29亿元,同比下降59.85%。

对此珠江人寿解释称,保险业务收入相较上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一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进行正常的销售节奏调整;二是公司持续响应监管要求进行业务结构调整,由于产品形态的改变,公司保费收入相应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

另外,一季度珠江人寿净现金流显示为-12.97亿元,而上一季度该数值还为14.80亿元。并且一季度两项压力情景测试结果分别为705.65%和2373.51%,远高于上一季度的153.63%和558.20%,对此珠江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解释称,测试区间内,退保和费用支出在现金流中占比较大,赔付对现金流的影响不显著。

同时,珠江人寿也回应记者称,净现金流为负主要是受公司正常开展资金运用投资净流出的影响。退保金居高的原因是公司之前销售的存续期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陆续到期。这属于公司计划之内的正常到期给付,对公司的流动性没有影响。总体来看,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流动性资产充足,流动性水平合理安全。公司后续将会采取积极措施防范现金流防风险。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