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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号”第三方平台拍卖 联通预存话费能否避开炒作争议

出处: 作者:钱瑜,濮振宇 网编:产经中心 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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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天猫上搭台,北京联通正试图盘活“靓号”资源。5月9日,北京联通天猫旗舰店将正式拍卖14个手机靓号,这些靓号的起拍价格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工信部禁止运营商买卖手机号码,因此,北京联通采取的是“拍卖预存款+承诺最低月消费金额”的方式来间接“销售”靓号,以此规避禁令。

千元起拍

近日,北京联通天猫官方旗舰店发布的一则广告显示,5月9日,北京联通将正式拍卖14个手机靓号,这些号码均为166号段,包括16619906666(AAAA)、16619976789(ABCD)、16619887766(CCBBAA)等各种号码组合。

从价格上看,这14个靓号的起拍价格从3000元到3.3万元不等,其中AAAA组合的号码价格最高,分为3万元和3.3万元两种,AAA组合的号码价格同样高达1万元以上,CACA组合的号码最便宜,起拍价最低为3000元。

对于这些靓号拍卖成功后的支付手段,北京联通采用的是“预存款+每月承诺通信费”的方式,拍卖金额全部作为靓号预存款,在号码开户后一次性到账,仅可作为话费消费,不可清退为现金。

“每月承诺通信费”为靓号持有人每月使用该靓号最低需要消费的金额,以166****6666为例,该号码拍卖最终成交价156785元,该号码协议期为24个月,月承诺通信费=156785÷24=6532元,按照低消规则,向下取整至百位,最终低消为6500元。

在手机套餐方面,拍卖靓号入网套餐将依照该号码最终每月承诺通信费自动选择大冰神或小冰神套餐,其中每月承诺通信费大于和等于150元的靓号自动选择大冰神套餐,每月承诺通信费小于150元的靓号自动选择小冰神套餐。

此外,根据拍卖页面上的规定,“若用户产生的实际使用费高于靓号月承诺通信费,则按实际使用费计收;若实际使用费低于靓号月承诺通信费,则按靓号月承诺通信费计收”,“原则上协议期内用户不得申请销户业务,若用户强烈要求销户,销户时靓号预存款均不可退”。

针对北京联通旗下的靓号将来是否可与普通号码一样进行携号转网,北京联通新闻宣传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对待靓号,中国联通有统一的政策,作为分公司的北京联通不会对此单独设置政策。诸如携号转网这类具体的业务细节,应咨询客服人员进一步了解。

行业惯例

实际上,北京商报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市内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多家营业厅了解到,以“预存款+每月承诺通信费”的方式出让靓号使用权,一直是各家运营商惯常的做法。

中国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表示,靓号的选号是免费的,但是靓号需要预存话费和承诺每月最低消费,而且越好的号码需要承诺的“低消”越高;中国联通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则介绍称,靓号需要承诺每月一定的最低消费额,合约期一般为24个月,在合约期内即使选择了其他价格更低的套餐,每月也仍旧会扣除最低消费额的钱;中国电信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同的靓号号码,所需要承诺的月最低消费额度不同,只要不销户,靓号将一直归用户所使用。

公开拍卖靓号的不仅只有运营商,包括法院等其他一些组织也会借助淘宝等电商平台公开拍卖靓号。记者在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阿里拍卖·司法”网站上发现,不少靓号均在此处被高价拍卖,价格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号码均为司法拍卖,原号码主人均系司法被执行人。

以该拍卖网站上一个名为“被执行人所有的15248866666手机靓号”的拍卖标的为例,该号码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58638.44元,成交时间3月17日,该手机靓号归属地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拍卖公告的发布方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不过,与运营商、法院等组织通过正规渠道来对靓号进行公开拍卖相比,行业内一些个人同样热衷于借助各种地下渠道来买卖靓号。近年来,养号、倒号、爆炒靓号价格的现象不断出现,连号、豹子号、炸弹号等各种靓号名头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变着花样地将手机号码炒作成为靓号,让消费者高价从他们手中购买。

灰色地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国家应当是手机、号码的所有权主体,运营商通过向国家交费获得有偿使用权之后,可以把码号资源投入市场分发分配。

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介绍称,由于工信部曾表态禁止运营商买卖靓号,因此,运营商普遍采取的是“拍卖预存款+承诺最低月消费金额”的方式处置靓号。不过,即便如此,运营商现行的靓号政策仍然面临着来自消协和工商部门的质疑声。

2018年8月,安徽省黄山市工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辖区内三大运营商的“靓号”业务各处罚款4万元,并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工商局认为,运营商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从国家码号资源中划分出所谓的靓号(吉祥号码),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则,并与消费者签订格式化协议,强制消费者在选择使用这些号码时附加月最低消费、高额预存话费、号码使用时限、号码限制转让等不合理条件,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与运营商不同,法院对待靓号买卖的态度无疑更为直接和“坦然”。根据法院发布的靓号拍卖公告,在支付方式上,法院一般都会要求靓号的成功竞拍者将银行汇款直接汇到法院指定账户;在靓号价值认定上,部分法院的拍卖公告上也会附带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靓号价格评估结论书,而价格评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价格认定依据原则》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靓号管理方面确实问题不少,这些都逼迫着有关部门必须对靓号进行一个重新的界定。”付亮表示,未来,有关部门应该明确靓号买卖的合法性,即“靓号能不能买卖?”;同时,也应该做好靓号的范围界定,明确靓号的认定标准;此外,还应该制定良好的管理政策,包括明确合约期限等在靓号使用过程中容易存在模糊之处的地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北京商报记者 钱瑜 濮振宇(图片来源:北京联通天猫官方旗舰店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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