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巴黎圣母院的大火再次让我国的文物单位安全保障机制成为社会关注焦点。4月24日,文旅部发布了国家文物局通报的2018年度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指出,去年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文物执法巡查244264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1467起,一批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通报中,国家文物局也明确,当前影响文物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依然突出。一些地方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一些地方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市县级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还有一些文物单位电气火灾隐患突出。
实际上,就在巴黎圣母院火灾发生后不久,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就公开表示,巴黎圣母院火灾,为文物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我国文物建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砖木、土木结构较多,消防基础较为薄弱,防范难度大。再加上一些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消防安全管理粗疏无序,各类火灾隐患普遍存在。”
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单霁翔就曾明确表示,火灾是威胁文物安全的最重要因素,特别是随着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文物建筑安全所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诸多薄弱环节和隐患表现在古代建筑内使用电热器具和煤气、石油液化气等固定用火设施,在未被开放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古代建筑内烧香、点灯、烧纸;有的未经批准在古代建筑内拍摄影视作品、举办展销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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