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巴黎圣母院的大火再次让我国的文物单位安全保障机制成为社会关注焦点。4月24日,文旅部发布了国家文物局通报的2018年度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指出,去年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文物执法巡查244264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1467起,一批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通报中,国家文物局也明确,当前影响文物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依然突出。一些地方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一些地方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市县级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还有一些文物单位电气火灾隐患尤为突出。
具体来说,国家文物局通报称,去年“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共接收各类文物违法举报信息2138条。河南安阳殷墟遗址遭破坏案、内蒙古呼和浩特大召违法建设案、山东泰安白佛山石窟造像违法施工案等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安全检查342550次,检查文物单位546948处,发现安全隐患124367项,整改114759项。督察督办文物安全案件事故171起,重点督办河南安阳殷墟遗址遭盗掘案、青海都兰热水墓群被盗案等37起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案件事故,对西藏拉萨市大昭寺、北京市颐和园瞰碧台、北京市清华大学早期建筑明斋楼等3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事故进行了现场督察。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巴黎圣母院的一场大火让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国家文物局表示,去年我国就开展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70余家。
不过,国家文物局也明确表示,目前我国存在的文物安全问题和隐患,比如一些文物单位无专门机构或人员,监管力量不足、日常执法巡查缺位;一些文物单位电气火灾隐患尤为突出,安全防护设施老化、过期、无效等现象严重等。
实际上,就在巴黎圣母院火灾发生后不久,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巴黎圣母院火灾,为文物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我国文物建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砖木、土木结构较多,消防基础较为薄弱,防范难度大。再加上一些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消防安全管理粗疏无序,各类火灾隐患普遍存在。”
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单霁翔就曾明确表示,火灾是威胁文物安全的最重要因素,特别是随着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文物建筑安全所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诸多薄弱环节和隐患表现在古代建筑内使用电热器具和煤气、石油液化气等固定用火设施,在未被开放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古代建筑内烧香、点灯、烧纸;有的未经批准在古代建筑内拍摄影视作品、举办展销会;有的在古代建筑内违反技术规程引入电源或增加电气设备;有的古代建筑内用电线路年久失修,超负荷运转;有的古代建筑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给水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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