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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个别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亮“红灯” 银保监会揭六乱象急预警

出处: 作者:孟凡霞,李皓洁 网编:孟凡霞 2019-04-19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随着各路资本在金融领域攻城略地,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问题开始显现,个别公司甚至出现了重大风险。4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银行保险机构以及各会管经营类机构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前期发生重大案件机构公司治理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对于该《通报》的发布背景,银保监会指出,前期,金融领域发生一些重大案件,反映出公司治理失效导致部分金融机构风险积聚。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工作,为切实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全面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现就发生重大风险的两家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根据《通报》内容,银保监会指出相关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六大问题,分别为党的建设和公司治理未能有效融合,党的领导虚化弱化;“两会一层”没有发挥稳健决策和有效监督作用,治理架构有形无实;股权管理不规范、关系不清晰,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大肆进行不当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管控薄弱;发展战略盲目激进,发展模式粗放,业绩观扭曲;无序设立非金融子公司,盲目扩张,风险积聚,集团管控失灵。

其中,针对股权管理不规范问题,银保监会认为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分别是某机构股权清晰类股东股权占比仅为20%左右,部分股东未经核准,并存在违规质押行为;某机构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把关不严,部分子公司存在股东以“空手套白狼”方式瓜分金融资产的问题;股东大会对激进经营和盲目发展未提出经营质询和风险提示,小股东缺位,股东层面未形成利益制衡机制。

而针对上述问题,银保监会提出下一步落实公司治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的5项要求。分别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有效发挥“两会一层”作用;严格规范股权管理,从源头防范公司治理防线;强化关联交易管控,严厉打击违规利益输送;完善战略规划机制,引导银行保险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强控股(集团)公司管控,严防无序设立子公司风险。

关于公司治理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表示,对于金融市场开放的国家,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问题是永恒的话题,但是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须在可控范围内。如果一个相对具有体量的金融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一系列连锁性反应发生,因此,金融机构防范风险尤为重要。

同时,也有资深金融从业人士表示,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问题整体可控,但局部确实存在风险,例如包括弱化机构中党的领导、董事长一家独大,董事监事高管的治理架构并未发生实际作用、股权管理不规范、战略盲目激进、设立非金融子公司等,而这些问题在此次监管部门的通报中均有提及。且实际上,相关公司也确实出现公司治理方面的严重违规,例如中信国安债务危机、华融赖小民案件,以及安邦保险集团违规操纵资本市场运作等。

公司治理是锚,如果锚出现问题,公司发展就会偏离航向。对银行业、保险业来说,公司治理重要性不言而喻。据了解,2018年4月16日至17日,银保监会成立后召开的首场座谈会便是聚焦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座谈会还透露出监管导向,即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将其作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这与2017年以来治乱象、补短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监管思路一脉相承。

2019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保险机构座谈会,会议指出,保险业公司治理结构仍然不够规范,内控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全行业转向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此外,在近期,银保监会在发布《全面从严治党开启银行保险监管事业新征程》一文中提到,将着力解决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如专设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专业稳妥地处置重大风险;新组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重拳出击严重影响正常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的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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