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 赵述评)中国无人机商用领域迎来重磅利好。4月1日,京东宣布京东无人机将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内实现跨省域运营。近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正式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民航西北局发[2019]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京东物流无人机可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4省进行跨省域的经营性飞行。
根据管理办法的内容显示,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无人机可以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使用无人机开展货物运输配送的经营性飞行活动,且适用于相应飞行活动的监管管理。
此前,京东已经从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获得了省域无人机物流经营许可证,凭借该证,起飞重量不超过300斤的京东物流无人机可以在西北4省内进行跨区域飞行。
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无人机物流配送的概念定义、经营许可资质申请基本条件、无人机物流配送许可的管理机构、适用范围、管理流程、法定义务等。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