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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对8家审计机构、7家评估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出处: 作者: 网编:崔启斌 2019-03-29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3月29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通报了2018年度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拟对8家次审计机构及30人次注册会计师、7家次评估机构及22人次资产评估师、6名违法买卖股票的执业人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将个别涉嫌违法违规的项目移交稽查处理。

证监会称,为持续强化会计监督检查职能,有效督促审计与评估机构规范执业,不断提升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2018年证监会组织对4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实施全面检查,合计抽查49个审计项目、32个评估项目;对5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的9个执业项目实施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审计与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不断完善,执业项目质量有所提高,审计、评估报告对资本市场的有用性逐渐突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机构管理方面,部分审计与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不到位,总部和分支机构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仍未完全统一;部分机构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业务承接与保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监控等程序执行不到位;独立性管理有待加强,特别是执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问题仍有发生,个别审计机构非鉴证服务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况依然存在。

二是在审计执业项目方面,部分项目函证、监盘、分析程序、审计抽样、截止性测试等基础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对收入确认条件、时点的判断不够谨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重大股权或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测试,关联方交易,利用专家工作等领域,存在关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职业判断依据不充分的情况;对传媒、影视、游戏等非传统行业仅执行了常规审计程序,未能结合业务特点实施更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

三是在评估执业项目方面,部分评估机构现场调查不到位,资料收集不充分、核查验证不完善,未能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在评定估算环节,未对评估资料进行有效的分析、归纳和整理,收益法中对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毛利率、相关成本费用、收益期限、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取缺乏合理依据,对相关可比公司选取不恰当,个别项目还存在明显计算错误;在信息披露环节,一些评估报告未充分披露与评估结论相关的重要信息,甚至存在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

此外,2018年度各派出机构还根据自主安排项目的检查结果共对63家次审计机构及93人次注册会计师、9家次评估机构及12人次资产评估师分别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证监会强调,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最基础、最重要的信息之一,审计与评估机构是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保障者和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证监会将持续加强会计监管工作,以监督检查为抓手,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勤勉尽责,不断提高执业质量,促进审计与评估行业规范发展,切实提升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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