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白杨)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和服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对体育赛事活动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体育赛事活动负有领导责任;各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赛事活动负有监管责任;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承办单位对赛事活动负有主体责任;要求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将本项目办赛、参赛等规范制定和公布情况于4月1日前书面报送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近期,有些项目出现了一些违规办赛、低质办赛、虚报信息、消极比赛、使用兴奋剂等不良现象,对此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应引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对于类似情形,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体育协会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主动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弄清事实,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对在国际体育赛事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或受到国际体育组织处罚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等,国家体育总局要求相关体育主管部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体育协会应尽快了解情况、查明真相,根据性质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表明态度,同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对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不力、发生违规事件未及时处理或处置不当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体育总局要求,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要根据项目发展水平,从准入、规模、等级、场地、器材、装备、人员等方面加快构建相互衔接、配套支撑的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明确各类赛事活动举办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程序,合理确定赛事活动服务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赛事活动从业行为,为赛事活动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指导和服务。
此外,在健全监管政策方面,国家体育总局称,自2017年11月以来,体育总局和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多个重要规范性文件,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体育协会,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体育总局要求,结合工作实践,全面梳理评估现有体育赛事活动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度性、技术性文件,对内容冲突、实践中难以执行的,应及时进行或提请修订、废止,集中清理与国家规定不相符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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