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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单位行贿罪 勤上股份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遭判决

出处: 作者: 崔启斌 马换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1-08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1月8日晚间,勤上股份(002638)发布公告称,因犯单位行贿罪,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被判处罚金300万元,实控人李旭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

勤上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李旭亮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结果可能与上述判决存在差异,公司将要求勤上集团和李旭亮持续向公司通报上述案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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