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1月8日晚间弘信电子(300657)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在2018年年报拟实施10转7派2.5元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告显示,弘信电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创业”)提交的《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弘信创业提议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00万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728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约1.77亿股。
对于提议的理由,弘信创业表示,弘信电子目前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
同日晚间,弘信电子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在2018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6亿元至1.37亿元,同比增长60%—90%。弘信电子表示,随着产品良率持续稳定、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制程成本下降,综合造就2018年全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在较好水平。同时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5648万元,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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