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天目药业(600671)1月3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部分退货产品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遭到两名董事反对。
据了解,天目药业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于2015年9月份签订了河车大造胶囊全国总代理的协议,总代理商为广东天士力粤健医药有限公司以及其授权的采购商广州明心医药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上的原因等其他原因,河车大造胶囊总代理完成的任务距离当时签订协议的要求差距太大,所以从2017年9月份开始双方协商终止总代理权,由公司自行销售,但对于总代理期间剩余的货物允许陆续退回,对部分河车大造胶囊产品进行退货,实际销售由公司自行负责。其中广东天士力粤健医药有限公司退回发货数量96090盒,影响营业收入256.77万元;广州明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退回发货数量175286 盒,影响营业收入1,46.79万元,上述退货产品经公司多次沟通已无法处理,因此对退货引起的损失涉及损益的账务处理。公司根据要求处理退货后,影响(减少)本期主营业收入403.56万元,影响(减少)本期主营利润86.15万元,增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56.75万元,共影响(减少)本期损益242.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天目药业同日晚间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结果显示,《关于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部分退货产品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遭到董事于跃、宫平强反对。对于反对的原因,于跃、宫平强表示,黄山天目退货产品金额重大,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达到242.9万元,而公同未能详细说明产品退货的详细原因、未能充分说明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未能提供证明该笔业务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此外,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结果显示,《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部分产品核销处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均遭到董事于跃、宫平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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